山西这里要拆迁了,征收补偿方案已出炉!快看你家能补多少钱!

太原看房 2018-10-16 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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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这里要拆迁了,征收补偿方案已出炉!快看你家能补多少钱!

晋城市城区东街办事处东关社区

(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做好晋城市城区东关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晋城市城区东关社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范围,东关、七一街片区、赵位片区、高庄片区

二、相关工作单位

征收实施单位:

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晋城市城区东街办事处东关社区居民委

员会房屋征收单位:

晋城市城区东街办事处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

山西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征收时间

以晋城市东街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作出征收决定之日起实施。

四、基本原则

(一)被征收房屋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件载明内容为准。未经规划、住建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用途的,按原性质用途给予补偿安置。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时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在征收决定通告之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以及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实施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征收出租的房屋,被征收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

(四)院落式房屋,一院多户的,按照共有产权人一致意见分割共有院落土地面积。

(五)被征收的房屋在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材料完好,结清水、电、煤气、暖气等费用,自行销户。

(六)涉及土地、房产使用权抵押或有产权纠纷等产权不明确的房屋,要通知有关关联人解决遗留问题后进行补偿安置。或经征收实施单位审查、申请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予以先行拆除,待产权明确后,再进行补偿安置。

(七)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相关证件由东街街道办事处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代为收回。

五、征收补偿

(一)房屋补偿

1、住宅房屋

被征收住宅房屋,原则上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供的实物置换房源,并计算、结清被征收人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差异所产生的差价

2.非住宅房屋

征收所涉及单位(企业)集体房屋及附属物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照《晋城市房屋征收附属物补偿指导价》和《晋城市房屋征收树木补偿指导价》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二)搬迁费

搬迁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计算,支付搬迁费的标准为:住宅每平方米18元,选择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办公用房每平方米40元,商业营业用房、仓储用房每平方米60元,生产用房每平方米80元。特殊设备搬迁费结合实际情况另行评估确定。

(三)临时安置费

征收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以被征收房屋二层内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计算,补助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3元。选择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过渡期不超过42个月(含6个月房屋拆除期)。非因被征收人原因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按晋城市城区东关社区公布标准的两倍支付临时安置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延长过渡期限的除外。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住宅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下达前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纳税的,对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部分,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线路迁改

各类管线(水、气、热、电力、通讯、路灯等)需改道建设的,产权单位应按规划要求负责迁移工程建设。

(六)树木移植

属于园林、林业部门的树木,由园林、林业部门负责移植;不属于园林、林业部门的树木,按评估价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六、搬迁奖励

收住宅房屋,根据征收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和搬迁交房的应给予一定的奖励,逾期不予奖励[详见晋城市城区东关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细则]

七、其他事项

(一)在规定的征收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征收单位召开两委会议、党员代表大会、居民代表大会作出补偿决定。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本方案未明确的有关事宜按照国务院及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程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零一八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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