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注意!太原市医保门诊慢性病省内将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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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逐步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山西省将合理规划设置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把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纳入建设内容。
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等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各类主体可在社区设立集医疗护理、生活照护等服务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机构,为社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山西省将加大保险支持及监管
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后,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同时,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并增加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需注意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
▎▌山西省将加强信息化支撑
山西省将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集生活照料、医疗救护、生理监测、远程健康管理、养生康复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太原市医保门诊慢性病省内将直接结算
1月10日太原市医保局消息,近日在晋中市排名前列人民医院完成了太原市医保首例省内异地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测试工作。此举标志着太原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门诊慢性病即时结算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为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便异地备案人员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按照省、市医保局工作部署,市医保中心出台了《关于做好门诊慢性病和特殊药品费用省内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省内异地备案人员可在备案地直接进行门诊慢性病的结算,并选择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和类风湿性关节炎三种慢性病作为首批开放的直接结算病种。
备案人员可就近选择当地具有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医药机构进行刷卡购药,符合太原市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的检查、检验和药品,可在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市医保局将在本次测试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优化信息系统,逐步扩大异地直接结算病种和享受范围。同时在省内异地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省外异地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的开发测试工作,较大限度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需求,不断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太原晚报、太原本地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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