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十年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79万亿元 年均增长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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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夏晨翔 北京报道
“十年来,山西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增长,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明显。”
近日,山西省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十四场发布会,同时也是山西省住建厅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山西省住建厅副厅长卫再学表示。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本次发布会主要介绍十年来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进展和成效。
据介绍,2012~2021年,山西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1.479万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12年末的11.4%提高至2021年末的24.5%,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由2012年末的2.49%提高至2021年末的5.45%。
坚持“房住不炒”
房地产市场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本次发布会上,山西省住建厅就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如何开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夯实城市主体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做法体现在四个方面。
其一,成立了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加强省级层面的集中领导和统筹协调。
其二,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每月对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每季度向各市政府印发工作通报,每年度开展城市主体责任制落实专项督查。
其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发挥房地产业对改善民生和稳定经济的双重作用,推动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高质量发展。
其四,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落实的通知》,建立因城施策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推进机制,指导各市制定实施“一城一策”方案,从实际出发持续完善房地产政策,推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实现。
持续平稳增长的房地产市场,也在十年间对山西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明显贡献。
山西省住建厅副厅长卫再学介绍,2012~2021年,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1.479万亿元,年均投资1479亿元,年均增长率7.5%;累计新开工商品房面积41483万平方米,年均开工面积4148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0.6%;累计竣工商品房面积15957万平方米,年均竣工面积1596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4.8%;累计销售商品房面积21403万平方米,年均销售面积2140万平方米,年均增长率8.8%。
至2021年底,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12年末的11.4%提高至2021年末的24.5%,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由2012年末的2.49%提高至2021年末的5.45%,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2年末的30.64平方米增加至2021年末的约35平方米。
推动住房公积金改革
住房公积金与民生息息相关,许多购房者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了自己的“安居梦”。十年来,山西省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广大缴存职工和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堵点、难点、痛点,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为打破信息孤岛,加快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山西省搭建起了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排名前列省级层面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成功破除了省内住房公积金行业与相关商业银行及省级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帮助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决了困扰多年的信息共享难题,大幅提升了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程网办业务量。
与此同时,有效推进了全省公积金数据共享及应用一体化和全省公积金业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对行业一直以来存在的因信息孤岛造成的乱象形成有效治理和打击,整体提升了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
截至目前,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成功接入41个相关部门。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调用、核查信息599万余次。
此外,山西省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打造智慧公积金。
据介绍,山西省内“新增个人开户、汇缴、购买商品房提取、偿还商贷提取、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等19类业务,缴存职工和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手机APP、微信或中心网厅实现不见面、全程网上办理。
省内跨市域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可以当日办结,跨省域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可按时办结;新开办企业公积金缴存登记实现了一网通办;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各个业务网点除了个别特殊业务(出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加装电梯提取、自建房提取等)和必须要到柜台面签的贷款人群及偏好柜台办理业务的人员外,职工和企业完全可以足不出户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而在公积金运行方面,山西省要求强化监管,从严防范各类风险。加强资金管理,精简银行账户,推行“1+X”银行账户的管理模式,即公积金中心在每个商业银行只有一个主账户,其他关联网点的银行账户正常使用、当日余额归零,资金进入主账户。
2015~2017年期间,山西省还印发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定期存单向商业银行质押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效解决了使用政策调整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针对全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不平衡,而资金又不能统筹调剂的矛盾,山西省从省级层面搭台,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探索跨区域合作,通过业务统筹,均衡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不断进行现场督查指导,通过一系列政策规范、隐患排查、问题纠正,使全省资金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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