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返乡要隔离吗?来看较新政策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加强退热药品销售管控工作做出安排,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自接到通知起,立即暂停向公众销售退热药品。
按照工作完成时限,全省各药品零售企业已于1月15日12时停售退烧药,引导发热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科学就诊。
药监部门还要求药品批发企业立即暂停向本省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单体药店销售退热药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暂停向所属门店配送退热药品。1月16日12时前,药品零售企业退热药品清点下架,原渠道退回或就地封存,所有封存药品要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疫情防控工作销售监测哨点药店要做好除退烧药品外,止咳药品、抗菌药品及抗病毒药品的销售监测,对异常销售情况及时预警、上报同级防控办。
返乡要隔离吗?来看各地较新政策!
最近,各地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14+7”天集中隔离观察是指什么?中高风险地区回乡要集中隔离吗?低风险地区回乡要做核酸检测吗?31个省区市较新政策汇总供参考。
来源:山西发布、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日报、工人日报
(责编:Z)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