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起太原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如何收费看这里

太原资讯 2021-03-25 08:03:52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市政府《关于在城镇范围内全面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4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市政府《关于在城镇范围内全面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4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范围包括:本市建成区、城区所属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部队、企业、个体经营者、居民户、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我市对混合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计费,按月计收。常驻居民、暂住人口按户计征,5元/户·月;低保户、优抚户,凭有效证件采取先征后返方式予以免征。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驻并部队、厂矿、民航、火车站、汽车站、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写字楼(办公场所),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银行、商场、超市,按照实际产生量计征,105元/吨。

商业门店(网点)、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歌舞厅、网吧、茶吧、酒吧等休闲娱乐场所按照经营面积计征,1.2元/平方米·月。宾馆、旅店业、桑拿场所按床位计征,12元/床·月。客运车辆按座计征,2元/座·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委托征收方式进行。天然气用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收取天然气费的同时一并收取。非天然气用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各区城乡管理部门或市容环卫中心以及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有关部门组织收取。也可以委托税务机关、供水、供电、供热企业、金融机构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收。

征费范围内的所有单位或个人都应按规定按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拒绝缴纳的,可进行催缴,多次催缴仍不缴纳的,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缴。三县一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方式和标准,由各县(市)政府具体制定。

来源:太原晚报

(责编:L)

11880元/平方米

在售 普通住宅 板塔结合 教育地产 名企盘

小店坞城南路与化章街交汇处南800米 查看地图

2019年08月31日 70年

三居 四居 |116-171 m² 全部户型

400-616-2877 转 397770
微信扫码拨打
微信扫码,快速拨打
我要看房:近期看房活动,楼盘优惠信息通知我 已有24人报名
立即报名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