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将建立燃气监测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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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近日重新修订的《太原市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发布,太原市将建立燃气监测预警体系,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预警一般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共4级预警。
其中,Ⅰ级预警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燃气安全事件,初步预测事件造成损失达到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级别;Ⅱ级预警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燃气安全事件,初步预测事件造成损失达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级别;Ⅲ级预警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燃气安全事件,初步预测事件造成损失达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级别;Ⅳ级预警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燃气安全事件,初步预测事件造成损失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级别。
太原市明确,各级燃气应急指挥机构接收省、市及属地燃气安全事件预警指令后,应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燃气企业及专业人员进行确认,进一步分析事件的规模、影响,立即拟定应对方案及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另外,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燃气安全监管和风险评估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包括:完善燃气风险预测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台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冬季用气高峰期的燃气供应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来源:山西晚报
编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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