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房屋继承过户“一站式”服务平台

今日看点 2019-10-12 1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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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开展免费为群众代办房屋继承过户服务

“这公证处想的真周到,不用我自己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排号、提交登记证明材料,在这里办完继承公证,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公证处代办,最后来公证处就能领《不动产权证书》,真的是太方便了。10月12日,家住太原市小店区的阮女士在公证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时高兴地说。

8月29日,阮女士到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咨询办理关于继承父母房屋的相关继承公证事宜,办理过程中,公证员告诉张先生,现在公证处新推出一项公证便民服务,只要在该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就可以免费代办房屋继承过户,省去自己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办,随后,公证员告知张先生代办需要提供的材料。张先生说,因为自己工作忙,之前还发愁怎么请假去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现在公证处有了这项便民服务,就省去他自己再请假去办理了,这是既省时又省事。

据了解,为了开展好公证为民工作,城南公证处在做好传统公证业务的同时,紧盯群众需求,充分发挥公证职能,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民商活动中的难点、痛点。今年以来,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将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过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列为本年度服务民生建设的重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在全面了解掌握不动产继承过户登记流程、税费计算标准等相关规程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房屋继承过户“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免费为群众代办房屋继承过户服务。

这一延伸服务举措,把以往群众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由“四步”缩短为“两步”。即:将以往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由“群众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办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优化成“群众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在公证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办事群众不再需要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排号、咨询、提交登记证明材料、缴纳各项税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等手续,极大地减少了群众办理继承过户的时间成本,实实在在为群众办理继承过户提供了便利。申请委托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只需提供被继承房屋所有权证、委托书、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即可申请。

10月12日,根据预约联系,阮女士及其他办理人来到在公证处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公证员专业高效的服务得到了大家的点赞。

太原市城南公证处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公证处创新开展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一站式”服务、“在线公证”等便民利民的工作举措,致力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相关链接:

免费代办房产继承过户须知

为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公证服务模式,方便当事人继承房产后办理过户手续,我处推出免费代办产权转移登记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我处办理了房屋继承公证后,可委托我处工作人员在太原市不动产登记局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委托代办继承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系当事人自愿。

三、申请委托办理房产转移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一)被继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包括图纸)

(二)委托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份复印件)

(四)继承公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代办产生以下费用:

(一)委托书公证费200元

(二)不动产登记处需收的费用如下:

1、出地出让金:评估价1%;

2、登记费:80元:

3、住房维修基金:低层:50元/平方米,高层90元/平方米(买卖交易时核查此项费用)。

4、房屋所有权证或购买公房时出售单位将其购房底簿信息登记错误的,需交纳变更费用及提交个人申请。

5、房产分户平面图有误的,需交纳测绘费(具体由测绘公司出具的收据为准)。

以上费用除测绘费需现金交付外,其余均刷卡支付。

以上费用若有变动,以房屋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实际收取为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