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太原市2019年小升初划片政策汇总(六城区+综改区)

太原资讯 2019-07-31 09: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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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区的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信息,现在为大家汇总下晋源区、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综改区政策文件,其中比较受关注的新五中和新成成中学招生办法也公布。

太原市2019年小升初划片政策是不少家小升初学生家长都很关注的问题,根据各区的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信息,现在为大家汇总下晋源区、杏花岭区、迎泽区、小店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综改区政策文件,其中比较受关注的新五中和新成成中学招生办法也公布:

太原五中龙城校区

小学校:小马小学  加节小学  黄陵小学  大吴小学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   八一小学晋阳校区   八一小学龙城校区   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

凡位于晋阳街以南,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电子街以东直线延伸区域以北,机场快速路以西,西与晋源区交界范围内的小店区属学校(师院附小参加山大附中摇号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除外)中有本校正式学籍、户籍为小店区,且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太原五中龙城校区的电脑派位。

当报名人数小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

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未能入学的教育局统筹安排。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入学办法

原学区在西寨小学、木厂头小学、古寨小学、贾家庄小学,属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籍在晋源区范围内一年以上(变动日期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均可报名太原市成成中学校。

当报名人数大于面向晋源区范围内的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能入学人员统筹安置到原毕业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

当报名人数小于面向晋源区范围内的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全部安置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学校是:

①九年一贯制学校:一电学校。

②市、区直属小学: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2022年有小学毕业生)、区第五实验小学校(2024年有小学毕业生)、区第六实验小学校、区第八实验小学校(2024年有小学毕业生)。

③各镇(街)中心校所属小学:

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金胜中心校3所小学,共计30所小学。

下面具体来看各区的2019年小升初政策原文!

一、2019年晋源区小升初工作通告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工作体制

2019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由区政府、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实施办法报经区政府批准、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入学条件

1.凡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局备案。

2.本市户籍适龄少年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部分学校结合招生的实际情况,略有调整)。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小学毕业证》。

四、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自主”的原则,结合行政区域,采用多校划片入学的办法,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划分为南、中、北三个片区,三个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每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一)片区划分

1.南片:

毕业小学16所: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龙兴小学校。

对应初中3所:姚村中学、晋祠一中、晋祠二中。

2.中片:

毕业小学16所;区一电学校(小学部)、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沃禾小学校。

对应初中4所:区实验中学、区一电学校(初中部)、晋源二中、太原市六十四中。

3.北片:

毕业小学6所: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六实验小学校(青年路小学吴家堡校区)、金胜中心校3所小学。

对应初中3所:金胜中学、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三中。

(二)具体入学办法如下:

1.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

凡晋源区户籍、学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2.晋源区拆迁户子女入学

拆迁户子女携带《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未完成整村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入学申请》,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到毕业小学校报名,按照实际居住信息,遵循相对就近的原则,填报就读初中,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3.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可填报户籍所在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4.学籍、户籍均在晋源区的小学毕业生,未在购房地学区小学就读的,如申请回购房地就读,可填报购房地就近的初中学校,不超学校招生计划,全部直接升学。

5.晋源区学籍、晋源区以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未申请回原籍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按照“多校划片入学”的方式,可按照毕业小学对应的初中片区填报志愿。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依次分类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步安排学生入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只进行一次(具体安排在报名结束后发文公示)。电脑派位后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全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6.太原市成成中学校入学办法

原学区在西寨小学、木厂头小学、古寨小学、贾家庄小学,属西寨村、木厂头村、古寨村、贾家庄、南阜村、北阜村、城北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籍在晋源区范围内一年以上(变动日期在2018年6月30日以前),均可报名太原市成成中学校。

当报名人数大于面向晋源区范围内的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未能入学人员统筹安置到原毕业小学对应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就读。

当报名人数小于面向晋源区范围内的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全部安置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学校是:

①九年一贯制学校:一电学校。

②市、区直属小学: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区实验小学校、区第二实验小学校、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区第四实验小学校(2022年有小学毕业生)、区第五实验小学校(2024年有小学毕业生)、区第六实验小学校、区第八实验小学校(2024年有小学毕业生)。

③各镇(街)中心校所属小学:

姚村中心校8所小学、晋祠中心校7所小学、晋源中心校11所小学、罗城小学校、金胜中心校3所小学,共计30所小学。

7.其他情况入学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区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我区残疾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晋源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学生人数、寄宿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招生计划

二、杏花岭区2019年小升初政策

杏花岭区教育局2019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街道)联校、各学校: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精神,为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按时升入初中学校,依法接受初级中等义务教育,现就做好2019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小学毕业升初中范围,为每一名小学毕业生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实行“直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相对就近入学方式。全区所有初中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选拔新生。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体制

2019 年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校小升初具体实施方案。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再参与公办初中学校志愿填报。

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得参与志愿填报。

(三)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各小学校按照划定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入学志愿经家长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学校按学生填报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小学校具体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业人员、家长代表(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抽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同时教育局派出人员进行督导,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四)填报志愿组织实施

1.志愿范围:

(1)排名前列次志愿:各小学校对口划片范围内的所有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2)第二次志愿:排名前列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校对口划片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3)第三次志愿:排名前列次志愿、第二次志愿派位结束后,各小学校对口划片范围内仍有空余学位的中学,每生可填报一所。

2.报名条件:

(1)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

符合“双籍”一致的,对口划片范围内所有小学校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可以填报。“双籍”不一致的、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填报。

(2)除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以外,各小学校对口划片范围内的其它中学。

除参加直升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已被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进山中学航天科技班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和自愿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外,对口划片范围内各小学校的毕业生均可以填报。

3.“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根据划片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入学。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即符合条件的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杏花岭区涧河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七府园小学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对口直升中学为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

杏花岭区杨家峪联校、杏花岭区中涧河联校、杏花岭区小返联校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直升本乡(街道)初中学校。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直升入学。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二校、杏花岭区外国语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桥东小学校、杏花岭区北大街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西街小学校、杏花岭区滨河东路小学校、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富力华庭(房价、户型图)分校填报志愿。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的空余学位面向杏花岭区解放路小学校、杏花岭区胜利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国师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坝陵桥小学校、杏花岭区小东门小学校、杏花岭区北中环街小学校、杏花岭区享堂南街小学校、杏花岭区实验小学校、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填报志愿。

4.填报志愿和派位流程:

各小学校组织学生依次填报对口划片范围内志愿,分批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已经被排名前列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二次、第三次志愿的填报,已经被排名前列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次志愿的填报。

各小学校首先组织填报排名前列次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其次,组织未被排名前列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最后,组织未被排名前列次、第二次志愿录取的学生就有空余学位的片内中学填报志愿,并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分配工作。

5.三次填报志愿仍未录取的学生,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符合报名条件未参与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放弃填报志愿,由毕业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6.各小学校认真做好学生相关审核工作,核实学生参加填报志愿的资格、信息,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学生志愿后,上报相关数据。

(五)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六)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

4.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校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八)按照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报名时须提供:

1.《居民户口簿》。

2. 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 年6 月30 日前)。

3. 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 月30 日前)。

4.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符合条件的,由各小学校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九)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 号)文件执行。

(十)驻并部队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 号)和《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 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晋办发〔2017〕22 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各小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要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区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小学校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要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要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本区“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要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各小学校要制定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决策组”,对电脑随机派位现场出现的任何意外情况,做出裁定。

(三)加大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15〕27号)精神,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四)实行计划、班额管理。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全区初中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即不超过50 人。

(五)加强控辍保学。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小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区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六)加强学籍管理。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违规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各学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各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排名前列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七)落实公开制度。区教育局、各小学校在小升初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小学毕业升初中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八)强化执纪问责。各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区招生纪律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附件:1.2019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2.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太原市杏花岭区教育局

2019年7月29日

附件1:2019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1.2019年6月中旬前: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和航天科技班学生工作。

2. 2019年7月29日:区教育局公布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3. 2019年8月1-5日:各小学做好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4. 2019年8月6-18日:各小学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民办初中学校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5. 2019年8月19-20日:区教育局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6. 2019年8月23日: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7. 2019年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

8. 2019年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附件2: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迎泽区2019年小升初方案

迎泽区2019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及《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公办初中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小学毕业生的数量、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划分入学范围,为全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初中学位。

 2.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3.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4.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全区各类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起始年级全部符合标准班额要求,即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初中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问题。

二、工作体制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全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全区各学校按照市区的统一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公办初中具体操作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

1.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就读;乡镇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

2.实行“单校划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

3.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与学区对口入学的学校和片区,实行“多校划片”升学。

(二)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升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情况等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三)随迁子女生升学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升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2018年6月30日前在岗);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五)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学区内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要求,2019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和全市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工作同步进行,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各学校要帮助家长了解招生政策,慎重对待,理性选择。自愿填报民办初中的学生,遵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本区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初中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升学,但不得择校。

五、公办初中升学具体操作

(一)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太原市进山中学初中航天实验班确定提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小升初分配。

(二)九年一贯直升、乡镇小学毕业生直升本乡镇初中学校。

孟家井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马庄小学、港道小学、松侨小学对口直升本乡镇的朝阳中学。

(三)单校划片升学

服装城小学对口直升进山中学;金太阳小学对口直升39中学。

(四)多校划片入学

1.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学操作办法

多校划片的初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36中、37中原划片学校范围内按照原片区对口直升,其他中学学位及36中、37中空余学位,由各小学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填报五中、师院附中和36中、37中志愿的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须“双籍统一”。“双籍统一”即学生在迎泽区小学就读并具有本校一年以上正式学籍,同时学生户籍为迎泽区一年以上户籍。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1)中学片:太原五中

对应小学:青年路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双西小学、迎泽街小学、大南关小学、东岗小学、并州路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三好小学

(2)中学片:师院附中

对应小学:建设路小学、小五台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起凤街小学、校尉营小学、双语小学、回民小学

(3)中学片:36中、市实验、45中、52中

对应小学:双东小学、文新小学、仁杰小学、双南小学、起凤街小学、双北小学、东岗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并州路小学

(4)中学片:成成中学、15中、30中、37中、45中

对应小学:校尉营小学、新西小学、三晋小学、海边街小学、回民小学、桃园小学、双语实验小学

(5)中学片:成成中学、进山中学、36中

对应小学:小五台小学、建设路小学、区排名前列实验小学、

朝阳街小学、市第二实验小学

(6)中学片:15中、30中、36中、37中、39中、45中

对应小学:双西小学、青年路小学、迎泽街小学、区第三实验小学、滨河小学、桃南小学、大南关小学、市第三实验小学、三好小学

(7)37中(东山校区),原则上接收配套小区内购房的业主子女入学。

2.本市外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升学操作办法

对于户籍不在迎泽区但在迎泽区小学就读的太原市其他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要在迎泽区初中学校就读,由区教育局按照空余学位情况,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升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升学。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位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计算机专家、部分家长代表等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作为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坚决落实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风险评估,周密组织部署,确保2019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严格依规招生

严格依据国家、省、市规定招生办学,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

(三)加强学籍管理

加强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各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排名前列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逐校逐人审核”的办法进行,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四)做好控辍保学

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摸清失学辍学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实施精准控辍。加大对控辍保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公开制度

在招生工作中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六)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成立招生督查组,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

1.迎泽区2019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2.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3. 迎泽区2019年公办初中入学划片范围

附件1:

迎泽区2019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时间安排表

一、7月29日:公布《迎泽区2019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方案》。

二、8月1--5日: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三、8月6--18日: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民办初中学校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四、8月19日--20日: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五、8月23日:全市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六、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中小学衔接教育。

七、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附件2: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厅〔2019〕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精神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以县为主”,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三)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体制

2019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制定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实施办法,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三)本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1.九年一贯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户籍为本地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学习。

五十一中    中辐院学校     煤机学校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上述学校在本校学生九年一贯直升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参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2.学区对口直升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山大附中、小店区三中原片区范围内学生仍执行划片对口直升,空余学位按照片区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山大附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起坞城路,南至学府街,西到坞城中路,北到长风街范围内,且符合“双籍”(学生在本区具有正式学籍,学生户籍为本区,“双籍”变更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30日)一年以上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是下列18所小学符合“双籍”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校18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长风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卫华小学  晋阳街小学  育杰小学  北营小学  师范街小学  太航学校  水工学校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华宇小学)

小店区三中:

户籍地址在下列范围内: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巩家堡社区、小店社区原住村民子女;李家庄、经济区地界除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需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入学。具有派位资格的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恒大小学的未能学区对口直升小店区三中、本区户籍且学籍满一年的小学毕业生。

3.多校对多校划片入学

(1)电脑随机派位

为确保学生享受到更加公平均等的教育资源,多校划片随机派位工作分两次进行。

排名前列次派位:参加多校划片的14所初中学校,将每校派位计划的30%用于排名前列次电脑随机派位,18所小学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填报志愿参加。对报名人数少于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初中学校14所:二中  二十一中  二十七中  三十二中  综合高中  外语科技中学  三十八中  四十七中  四十八中 五十一中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晋阳街中学  中辐院学校  煤机学校

小学校18所: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长风小学   建南小学   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卫华小学 晋阳街小学  育杰小学  北营小学  师范街小学  太航学校  水工学校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华宇小学)

第二次派位:将14所初中和18所小学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分片区对排名前列次派位后剩余的初中学位进行第二次派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入学。

北部片区

初中学校:  二十一中   三十二中   外语科技中学    四十七中   四十八中

小学校: 大营盘小学  长治路小学  沙河街小学  长风小学  卫华小学   水工学校   建南小学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华宇小学)

南部片区

初中学校: 二中  二十七中  综合高中  三十八中     五十一中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  晋阳街中学  中辐院学校  煤机学校

小学校:八一小学  九一小学  太航学校  晋阳街小学 育杰小学  北营小学  师范街小学  山大附小  师院附小

(2)空余学位分配

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电脑随机派位组织实施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届时,邀请公证机构、计算机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及时公示派位录取结果。

4.多校对单校划片入学

初中学校:太原五中龙城校区

小学校:小马小学  加节小学  黄陵小学  大吴小学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   八一小学晋阳校区   八一小学龙城校区   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

凡位于晋阳街以南,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电子街以东直线延伸区域以北,机场快速路以西,西与晋源区交界范围内的小店区属学校(师院附小参加山大附中摇号除外、九年一贯制学校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除外)中有本校正式学籍、户籍为小店区,且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有资格参加太原五中龙城校区的电脑派位。

当报名人数小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

当报名人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全部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未能入学的教育局统筹安排。

5.单校划片入学

各街道、乡镇所属小学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本街道、乡镇的初中学校就读。

小店街道一中  小店街道二中  西温庄乡一中

西温庄乡二中  刘家堡乡一中  刘家堡乡二中

北格镇一中    黄陵中学

(四)跨行政区域升学办法

1.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域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确需在本区升初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市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2.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初中入学的,登记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小店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六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七)统筹安排入学

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结合户籍、住址、学籍等,统筹接收小学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八)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2019年,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提前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学生和航天实验班学生。具体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凡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计划、学生人数、寄宿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3.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4.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要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区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落实责任

认真组织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格落实课程标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国学班” 、“读经班” 、“私塾”等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大改革力度

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15〕27号)精神,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如公办学校学位不足,要通过加快中小学校建设、督促配建中小学校投入使用、主动与邻近县(市、区)政府协商解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租赁符合办学条件场所校舍等方式增加学位数量。要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布点和生源数量实际,探索九年一贯制办学模式,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集团化办学、名校+普校、大学区制等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四)加强控辍保学

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纳入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五)加强学籍管理

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违规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排名前列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严格监控、从严管理公办小学学生无正当理由提前大规模转入民办学校现象。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六)落实公开制度

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七)强化执纪问责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要组织基教、督导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派驻教育部门纪检监察组对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区教育局将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采取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

附件1.2019年太原市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1.2019年7月下旬:制定关于2019年小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实施办法。

2.2019年7月29日:向社会公布小店区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3.2019年8月1日--5日:组织全区小学毕业生进行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安排全区小学毕业生自愿参加民办初中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工作。

4.2019年8月6日--18日: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民办初中学校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5.2019年8月19日--20日: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6.2019年8月23日: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7.2019年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进行中小学衔接教育。

8.2019年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2019年7月25日

五、尖草坪区2019小升初政策

区属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我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2019年尖草坪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为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志峰(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闫阳中(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区进修校校长)

朱荣迪(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教学服务中心主任)

卢文青(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一中校长)

郭万福(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慧芳(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志峰(兼)。成员由基教、督导、监察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不得择校。

三、工作体制

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依据本区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二)本区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三)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②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到本区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就读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区实验中学或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③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我区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区实验中学和区第六中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一是面向汇丰片和尖草坪片招收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二是区实验中学面向全区招收1个班需寄宿的本区“双籍统一”的小学毕业生;三是区第六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有足球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办法由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2.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可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3.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具体操作办法

(一)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傅山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升傅山学校初中部;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实验中学校:七平街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二中学校:新城小学校、北固碾小学校、赵道峪小学校及新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选煤街小学、呼延小学校、西张小学校、杨家小学校、芮城小学校、营村小学校、摄乐小学校及三给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五中学校:科技实验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六中学校: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宇文小学校和岗北小学校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校:上兰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校: 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宇文小学校和岗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校:阳曲小学校、皇后园小学校、黄花园小学校、峰西小学校、河底小学校、歇子寨小学校和岗底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校: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校、大东流小学校、西流小学校及一流小学校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校、大同路小学校、翠馨苑小学校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二)学区对口入学

区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实行学区划片入学。区教育局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学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

1.迎新街片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东区和西区、太原工业学院、青山苑、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102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零散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汇丰片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3.尖草坪片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要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区入学政策,切实做好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落实责任

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格落实课程标准,注重做好小升初衔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大改革力度

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晋教基〔2015〕27号)精神,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革,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布点和生源数量实际,努力推进大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四)实行计划、班额管理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即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五)加强控辍保学

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教育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六)加强学籍管理

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切实发挥学籍管理系统在治理违规择校问题上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区教育局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排名前列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各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落实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七)落实公开制度

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区教育局在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期间,设立接待室,咨询电话:5640545。

(八)强化执纪问责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区教育局将组织基教、督导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严肃问责。

附件:

1.2019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2.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docx

2019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时间安排表

一、7月24日—26日:制定出台《尖草坪区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二、7月29日:《尖草坪区2019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划片范围。

三、7月30日:组织召开尖草坪区小升初工作安排会议。

四、8月1日--5日:宣传并协助学生做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统一报名工作。

五、8月6日--18日:区教育局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

六、8月19日--20日:区教育局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七、8月23日: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八、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中小学衔接教育。

九、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六、万柏林区2019年小升初工作方案

七、综改区2019年小升初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唐槐产业园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公平普惠原则 将唐槐园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以区为主” ,组织实施唐槐园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3、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服务企业原则 做好辖区内骨干企业骨干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体制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2019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示范区管委会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和九一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入学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入学办法

(一)严格执行班额规定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全区义务教育初中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即不超过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生源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本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入学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三)招生计划

九一学校计划招生6个班,九一学校唐槐校区计划招生2个班,共计划招生8个班。

(四)入学办法

1、九一学校小学毕业生升学办法:①在本区内有户籍有房产人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直升九一学校初中;②非本区户籍但属太原市户籍的和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分至九一学校唐槐校区初中;③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小学毕业生龙盛街以北的分至九一学校初中,龙盛街以南的分至九一学校唐槐校区;④初中有自愿上九一学校唐槐校区的小学毕业生 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统筹安排。

2、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1)跨行政区域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2)继续坚持严禁跨行政区域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辖区内的学生进行择校。

3、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与入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家长本人为法人在本区办理的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④非本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周边公办学校安排就学,不得择校。

4、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并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已被民办初中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小学毕业生,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本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和初中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为确保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入学工作规范有序,成立唐槐产业园区2019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组,组长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成员为人力资源部和九一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主要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和答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确保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顺利进行。

九一学校和九一学校唐槐校区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小升初的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确保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办学秩序。

区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市教委和各项招生政策的要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九一学校和九一学校唐槐校区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流程,按规定的入学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在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三)落实公开制度,强化执纪问责。

示范区唐槐园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学龄儿童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阳光操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坚决杜绝小学入学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实行问责,严肃处理。

2019年太原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6月中旬前:组织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进山中学校分别开展小语种班和航天实验班招生工作。

二、7月下旬: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本地区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7月25日:公布县(市、区)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四、8月1--5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五、8月6--18日:各县(市、区)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民办初中学校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六、8月19日--20日:各县(市、区)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七、8月23日:全市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八、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参加中小学衔接教育。

九、8月28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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