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为各开发区“放权”

山西新闻网 2016-06-30 17:26:54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加入搜狐焦点购房群,专享更多团购优惠 太原买房Q Q群:243507001 搜狐焦点太原买房微信群: 加入该群 6月29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发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四个开发区的权限。 目前,太原市设立了太原高新技术产业

6月29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发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四个开发区的权限。

目前,太原市设立了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和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四个开发区。开发区是太原市经济发 展的“试验田”和“排头兵”,然而,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其行政管理主体资格在法律层面未予以明确,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主体地位 不明确,不利于开发区的长远发展。

《决定》通过后,明确了开发区的法律地位。规定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责为:统筹协调开发区的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组织编制开发区的经济发展规 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有关专项规划,按照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在开发区内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的行政管理 权限;在开发区内负责管理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的社会事务,具体事务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确定;履行市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职责。

太原市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部门在管委会的管辖范围内行使市级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限,并负责管理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的社会事务。

太原市有关部门在开发区内设立的直属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行使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并接受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