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焦点互动 2017-12-29 14: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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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吕梁市政府发布通知,从12月28日开始,吕梁市划定区域内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昨日,吕梁市政府发布通知,从12月28日开始,吕梁市划定区域内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吕梁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吕梁市城市建成区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区域内将全面禁燃。   

此次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兴盛路——北川河东路——晋绥路——离石高架桥——龙山路——高速东出口——滨河北路——凤山路——兴盛路围合区域。从2017年12月28日起,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不得新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现有的要逐步取缔。离石区政府、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对禁燃区实行全程监管,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划定区域内,若有属于全市性重大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需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后经离石区政府批准后方可燃放。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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