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三年内累计七期逾期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焦点互动 2017-09-22 07: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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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崔女士的单位从今年起给个人缴纳上了住房公积金。崔女士盘算着,等交够6个月后,自己就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了。可现在令崔女士担心的是,因为自己的个人征信而申请不下来“商转公”贷款。 原来,崔女士2013年底购房的时候用了商业贷款。但是在此期间,她银行的房贷有两期晚还了,并进入了个人信用报告。 记者从

太原市民崔女士的单位从今年起给个人缴纳上了住房公积金。崔女士盘算着,等交够6个月后,自己就能办理商转公贷款了。可现在令崔女士担心的是,因为自己的个人征信而申请不下来“商转公”贷款。

原来,崔女士2013年底购房的时候用了商业贷款。但是在此期间,她银行的房贷有两期晚还了,并进入了个人信用报告。

记者从太原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从今年4月1日起,个人征信门槛提高,借款人及配偶任何一方的贷记卡(准贷记卡、信用卡、卡易贷)或助学贷款,在本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三年内,有连续四期(含)或累计七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此看来,崔女士的征信不良问题并不会影响到办理“商转公”贷款。

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为了维护缴存职工利益和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今年该中心对“商转公”贷款办理流程进行了调整,并与12家商业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12家商业银行分别为农行省分行营业部、交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工行省分行营业部、浦发银行太原分行、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渤海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邮储银行太原市分行。

这12家机构的商业贷款客户目前可以按照新受理条件及流程申请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根据规定,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与提供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原件。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未结清的非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结清后才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除“商转公”贷款外,其他贷款品种的申请时限调整为住房消费行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三年内均可申请贷款。

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今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商转公”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商转公”贷款额度调整为原商业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金额,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不足以偿还商业贷款的,须将商业贷款余额偿还至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以内。4月1日,太原市公积金新政执行,如果缴存职工缴存不满3年,贷款上限为30万元;此后每增加一年,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4年上限为40万元、5年50万元,直到8年及8年以上,都是80万元。因此,崔女士较高可以贷款30万元。

来源:汇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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